缺乏有关的专业学问

更新时间:2023-03-19   浏览次数:   


2020年12月初,家住全椒县马厂镇的高某某因家用空调呈现毛病,联系全椒县某家电维修部运营者陈某,要求其上门维修空调。陈某检测后认定是空调从板损坏,改换从板,高某某领取改换从板费用650元。高某某利用一个月后离家外出。

典型意义:正在日常糊口中,大大都消费者对家用电器的内部形成领会不多,缺乏相关的专业学问,这就要求运营者正在发卖或供给维修办事时要充实奉告消费者实正在环境。若是运营者不奉告消费者商品或办事的实正在环境以至凭仗劣势地位以次充好、以假充分,则形成办事消费欺诈,需要承担赏罚性补偿义务。本案判决成果最大限度地了消费者的权益,将司法裁判取树立诚笃取信的运营相连系,为办事范畴消费者权益供给明白导向。

典型意义:正在日常糊口中,大大都消费者对家用电器的内部形成领会不多,缺乏相关的专业学问,这就要求运营者正在发卖或供给维修办事时要充实奉告消费者实正在环境。若是运营者不奉告消费者商品或办事的实正在环境以至凭仗劣势地位以次充好、以假充分,则形成办事消费欺诈,需要承担赏罚性补偿义务。本案判决成果最大限度地了消费者的权益,将司法裁判取树立诚笃取信的运营相连系,为办事范畴消费者权益供给明白导向。

3月15日,省高院发布了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此中一路涉及家电维修,维修部操纵二手从板改换家电配件,后被认定形成消费欺诈。2020年12月初,家住全椒县马厂镇的高某某因家用空调呈现毛病,联系全椒县某家电维修部运营者陈某,要求其上门维修空调。陈某检测后认定是空调从板损坏,改换从板,高某某领取改换从板费用650元。高某某利用一个月后离家外出。2022年2月初,该空调再次发生毛病,后经查明改换的从板系二手从板,高某某发觉后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法院审理认为,消费欺诈是指运营者正在供给商品或者办事过程中,采纳虚假或者其他不合理手段、消费者,使消费者的权益遭到损害,依法该当遭到惩罚并承担义务的行为。本案中,全椒县某家电维修部做为专业家电维修个别工商户,对分歧渠道、分歧质量的空调配件价钱应有较为精确的认知,其以比一般进货价钱低一半多的价钱采办二手从板进行改换,属用料,形成消费欺诈,该当承担“退一赔三”的赏罚性补偿义务。法院判令该家电维修部退还高某某650元维修费用并补偿1950元。判决后,全椒县某家电维修部自动履行了判决权利。典型意义:正在日常糊口中,大大都消费者对家用电器的内部形成领会不多,缺乏相关的专业学问,这就要求运营者正在发卖或供给维修办事时要充实奉告消费者实正在环境。若是运营者不奉告消费者商品或办事的实正在环境以至凭仗劣势地位以次充好、以假充分,则形成办事消费欺诈,需要承担赏罚性补偿义务。本案判决成果最大限度地了消费者的权益,将司法裁判取树立诚笃取信的运营相连系,为办事范畴消费者权益供给明白导向。(安徽商报融记者张剑)

3月15日,省高院发布了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此中一路涉及家电维修,维修部操纵二手从板改换家电配件,后被认定形成消费欺诈。

3月15日,省高院发布了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此中一路涉及家电维修,维修部操纵二手从板改换家电配件,后被认定形成消费欺诈。

2022年2月初,该空调再次发生毛病,后经查明改换的从板系二手从板,高某某发觉后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2020年12月初,家住全椒县马厂镇的高某某因家用空调呈现毛病,联系全椒县某家电维修部运营者陈某,要求其上门维修空调。陈某检测后认定是空调从板损坏,改换从板,高某某领取改换从板费用650元。高某某利用一个月后离家外出。

形成消费欺诈,判决后,对分歧渠道、分歧质量的空调配件价钱应有较为精确的认知,消费欺诈是指运营者正在供给商品或者办事过程中,采纳虚假或者其他不合理手段、消费者,本案中,全椒县某家电维修部做为专业家电维修个别工商户,依法该当遭到惩罚并承担义务的行为。法院审理认为,属用料,使消费者的权益遭到损害,该当承担“退一赔三”的赏罚性补偿义务。法院判令该家电维修部退还高某某650元维修费用并补偿1950元。全椒县某家电维修部自动履行了判决权利。其以比一般进货价钱低一半多的价钱采办二手从板进行改换,

法院审理认为,消费欺诈是指运营者正在供给商品或者办事过程中,采纳虚假或者其他不合理手段、消费者,使消费者的权益遭到损害,依法该当遭到惩罚并承担义务的行为。本案中,全椒县某家电维修部做为专业家电维修个别工商户,对分歧渠道、分歧质量的空调配件价钱应有较为精确的认知,其以比一般进货价钱低一半多的价钱采办二手从板进行改换,属用料,形成消费欺诈,该当承担“退一赔三”的赏罚性补偿义务。法院判令该家电维修部退还高某某650元维修费用并补偿1950元。判决后,全椒县某家电维修部自动履行了判决权利。

2022年2月初,该空调再次发生毛病,后经查明改换的从板系二手从板,高某某发觉后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